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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63.1-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

下载格式:pdf标准分类:行业标准

HJ 863.1-2017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

标准号:HJ 863.1-2017

发布日期:2017-09-29

实施日期:2017-09-29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z

国际标准分类:01.040.13

技术归口: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铅锌冶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铅锌冶炼行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铅精矿、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以铅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和生产再生铅、再生锌及铅、锌材压延加工产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铅锌冶炼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工业》发布前,热水锅炉和65 t/h及以下蒸汽锅炉参照本标准执行,发布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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