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小型运输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标准号:MH/T 6044—2025
发布日期:2025-12-23
实施日期:2026-01-01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MH /T 6044-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V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标准类别:方法标准
本文件适用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更改了民用航空燃料的牌号规格要求(见4.2,2017 年版的4.2);—— 删除了人员培训相关要求(见2017 年版的第5 章);—— 细化了设施设备及工艺相关要求(见5.3~5.7,2017 年版的第8 章、第15 章);—— 增加了电子水分感应器系统相关要求(见5.3.6,A.2.3.10~A.2.3.11);—— 增加了管道系统死油段的具体管控要求(见5.4.1.4);—— 增加了溯源的质量管控具体要求(见6.2);—— 明确了取样和留样具体要求(见6.3、6.4,2017 年版的第6 章);—— 明确了检验方法具体内容(见6.5,2017 年版的第7 章);—— 增加了排沉的质量管控具体要求(见6.8);—— 增加了航空燃料回收部分机坪合格航空燃料的处置要求(见6.9.2);—— 增加了机场油库发出航空燃料电导率指标要求(见7.4.1);—— 增加了应急程序相关要求(见第8 章);—— 更改了记录相关具体要求(见第9 章,2017 年版的第18 章);—— 增加了滤芯核减的要求和推荐性的核减办法(见A.1.3、A.2.3.6、A.4);—— 增加了航空燃料的检验项目及结果比对差值限制表、收发油相关表格(见附录B、附录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禄生、李昀童、吴平、邵京、沈洋、陈翘楚、夏艳波、李刚、孙刚、邓川、徐擎立、李明、陈志成、王晓虎。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8年首次发布为MH/T 6044—2008,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MH MH/T 6044—2025 IV 引言 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和新理念、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有必要对民用航空燃料油品质量管理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梳理和规范,以进一步提高航空器所使用的航空燃料质量保障水平。本次修订对航空燃料质量的控制覆盖范围更广,涉及环节更为全面,能够更好地为民航业高速发展的航空燃料供应安全保驾护航。MH/T 6044—2025 1 小型运输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供应小型运输机场(以下简称“小型机场”)的民用航空燃料(以下简称“航空燃料”) 质量管理涉及的设施、设备及工艺,质量控制要求及过程控制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在小型机场的航空燃料供应企业的生产企业发油管控、储运、加注和检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