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旨在规范相关企业的排放量计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及报告编制要求。指南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源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及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规定了排放因子的选取原则、数据检测与监测要求,并对燃煤、燃气及燃油机组的核算方法进行了细化。报告主体需按年度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保存相关支撑材料以备核查。该指南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替代原有版本。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38页)下载大小:3.29MB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