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虾青素在宠物食品中的推荐用量
标准编号:T/SDFA 054—202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
国民经济分类:A039 其他畜牧业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实施日期:2025年10月01日
起草人:崔心江、郑洪强、刘雪、李梓宁、信丰学、章文明、李相树、杨志强、郭洪梅、李梅清、张艾青、张会霞、周全州、王仰杰、马小明、王祖忠、李敏虹、孙文、刘项羽、于义娟、任平俊、王曦、张召佐
起草单位:山东亚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世华合创生物技术开发(山东)有限公司、山东远大富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潍坊中科力邦生物工程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山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深圳市红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佩格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诺安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宠物(犬、猫)的食品中使用虾青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