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评价机构要求
标准编号:T/ACEF 235—2025
英文标题:Requirements of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 (ESG) evaluation providers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99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国民经济分类: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实施日期:2025年12月06日
起草人:林彬、孙孝文、吴学军、徐蓉、秦铭、周永章、王遥、包婕、陈勇君、魏玖长、柳学信、万小娟、瞿伟锋、吕建中、陈锋、邹力、王海灿、卫斌、罗春辉、毛巧荣、彭昊、王元丰、王宾雷、李默成、秦丽珍、刘述敏。
起草单位:南方周末研究院、中安正道自然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城市发展研究院、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中国 ESG 研究院、上海大学、上海莱巍爵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联正道(北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提出了企业 ESG 评价机构开展 ESG 评价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要求,以及评价管理、信息公开、数据管理与安全、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营或开展 ESG 评价业务的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外成立但对中国境内企业开展 ESG 评价、提供 ESG 评价产品与服务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