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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PA 0107-2026 中小学生无人驾驶航空器技能等级认证使用器材与评定要求

标准名称:中小学生无人驾驶航空器技能等级认证使用器材与评定要求

标准编号:T/AOPA 0107—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80教育

国民经济分类:P 教育 P83 教育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P8394 教育辅助服务

发布日期:2026-04-10

实施日期:2026-04-10

起草人:魏海峰、韩鹏、郭双双、魏圣卓、宋慧东、刘婧、王宝昌、李楠、暴志卓、李振男、史闻博、李岩、黄盛伟、聂晓锋、鞠致礼、陈纯、严国陶、耿震、王云川、左亮亮、朱鹏、郑华伟、李一冬、樊庆海、丛严、张宇飞、曹秀超、张献红、秦高基、张宏伟、白健彤、柏青、何湘玉、袁亮、刘华根

起草单位:秦皇岛大鸟科技有限公司、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汕头市齐伊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云统帅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北京康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飞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客火科技有限公司、蔚来天空(重庆)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培训有限公司、上海知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技术大学、临沂飞昂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鹤岗市无人机行业协会、本溪华航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济宁鹏航未来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唐山耕天科技有限公司、邯郸之秀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知新(河北)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唐山探穹者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盛航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奥兰熊科技培训中心、长春市二道区英俊中学、邹城市第六中学、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二师范学校、南宁市第二十二中学)

适用范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和航空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全球化应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产品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各类无人机新产品、新应用、新业务层出不穷,无人机已经成为中小学航空科技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无人机的教学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体系化要求,近年来,随着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各类中小学生无人机活动陆续举办,青少年无人机的科技素养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今无人机技术在中小学教育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一批中小学无人机实践课程应运而生。无人机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作为核心的教学器材,其安全性、规范性是保证无人机教育质量的基础。规范的器材标准可确保参与课程的学生都能接触到品质优良、性能稳定的无人机及其相关配件,从而获得更好的学习体验。同时,使用不规范的器材或质量不佳的配件可能会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而使用规范的器材也有助于提升教学效果,让教师更容易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鉴于无人机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中小学生的学习认知能力、反应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存在年龄差异,以及考虑到无人机生产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完备的中小学生无人机技能等级认证器材标准。为了充分发挥无人机技术对于提升中小学生无人机技能和素质教育的重要价值,提高科技教育效益和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细致周密调研和论证,组织相关领域的教育专家、航空专家、无人机企业共同参与,明确了中小学生无人驾驶航空器技能等级认证使用器材与评定要求,并制定本文件。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和航空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全球化应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产品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各类无人机新产品、新应用、新业务层出不穷,无人机已经成为中小学航空科技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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