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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283-2023 工业集聚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评估指南

标准名称:工业集聚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评估指南

标准编号:T/ACEF 283—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80土质、土壤学 13.080.01土质和土壤学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N772 环境治理业 N7726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发布日期:2026-04-28

实施日期:2026-05-07

起草人:楼莉萍、蔡晶婕、沈超峰、王飞儿、黄燕、陈威、倪卓彪、苏海磊、文章、宋震宇、羊嘉文、徐婉珍、刘磊、符玉龙、魏梦玉、段德超、徐辰、张静

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无际(嘉善)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绿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宽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新材料发展联合会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集聚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已确定需要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的工业集聚区(含在产、关停两类企业)。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工业集聚区。

根据地块信息排除不适用的技术形成地块的备选技术;采用综合指数法对备选技术开展适用性评估,形成各地块的可行技术;将各地块的可行技术进行排列组合并剔掉不合理的方案,形成组合技术可行方案;在确定考虑目标(碳排放、工期、成本)的优先级后,根据各地块各技术的碳排放、工期、成本等参数数据,将这些可行方案采用目标分层法层层比选,形成集聚区组合技术的最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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