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
标准编号:T/ZGYC 007—2025
国际标准分类号:03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00娱乐、旅游
国民经济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88 文化艺术业 R881 文艺创作与表演
发布日期:2025-03-18
实施日期:2025-03-18
起草人:潘燕、刘伟、于津涛、米艾尼、赵伟滨、落红卫、谷晨、赵恒、瞿涛、骆文军、刘振效、王晓音、梁横周、梁永坚、王斌、刘子正、周冬梅、杜森、李荣明、孔杰、曾益、韩亮、王洁、康琳俊、陈一波、夏晓晖、冯星皓
起草单位: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无忧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星璀璨娱乐有限公司、思享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津虹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深圳有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珅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米络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文件评价方法,对自愿申请职业能力评价的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职业主播进行评估。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维度、水平等级、核心能力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与结果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