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城市轨道交通低空无人机飞行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T/GBC 145—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45铁路工程 45.020铁路工程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4 道路运输业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G5412 城市轨道交通
发布日期:2026-06-10
实施日期:2026-07-09
起草人:韦庭三、李军、肖琼、石卫师、林涛、陆启进、刘超、李正杰、黄葆、杨霞、商晖、朱国琦、阳婷、彭杏、唐玉平、吴耀巧、唐继微、农凯、顾浪腾、何君、李皓、陆小芳、肖博元、周哲、王泽武、韦怿琳、雷世创、黄焕隆、石晓雯、陈美萍、覃圣恩、刘文龙、谭宏慧、孔繁鑫、黄文玲、邓清云、陆文、伍进、吴钇霖、冯建安、王浩克、邹翔、周万东、龙群壮、覃乙峰、苏海亮、潘胜春
起草单位: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交控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及附属设施周边真实高度120 m及以下低空域范围内使用轻型、小型无人机(不含航模)飞行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开展的线路巡检、工程测绘、故障排查、应急抢修、物流运输等专项作业的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军用无人机、警用无人机、海关缉私无人机飞行活动,以及因地震、洪水、火灾、坍塌等突发事件开展的紧急救援飞行活动。
本文件界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低空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轨道交通低空无人机飞行的空域划分与飞行限制、无人机设备、无人机飞行以及安全和应急处置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