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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GKSL 025-2026 基层医疗机构肌少症早期筛查技术规范

标准名称:基层医疗机构肌少症早期筛查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T/ZGKSL 025—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医药卫生技术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Q84 卫生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Q8499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

发布日期:2026-06-28

实施日期:2026-08-28

起草人:郭琪、郭军辉、高静、余海瑞、陆晓、竺琼、叶素贞、臧谋红、杨芳、郑遵成、高强、韩佩佩、斯琴高娃、韩雪、吴飞燕、徐锋、许卓、林诚、刘登、陈晓艳、徐卿荣、孙吉、任蕾、赵梦飞、栗晓东、孔令伟

起草单位:上海健康医学院、天津北大医疗海洋石油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上海际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河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河北省体育局反兴奋剂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上海市第四康复医院、北京交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适用范围: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对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开展肌少症初筛、复诊诊断和转诊建议;对50~64岁且存在肌肉健康问题、慢性消耗性疾病、功能下降、非意愿性体重下降或其他高风险因素者,可参照进行风险筛查与管理。

本文件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肌少症早期筛查的基本原则、筛查对象与时机、筛查人员和环境要求、筛查流程、初筛与复诊诊断工具、结果判定、转诊及社区管理、运动与营养等干预建议、随访再评估和信息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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