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新能源动力船舶生产企业专项能力评价规范
标准编号:T/ZJSHIP 015—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47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47.020.01造船和海上构筑物通用标准
国民经济分类:C 制造业 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73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发布日期:2026-07-06
实施日期:2026-08-01
起草人:陈立新、孙威玮、廖长缨、吴兴星、廖正勇、陈帅、朱再兵、宋国琴、林杰、陈嘉海、吕舒婷、徐红昌、陈新权、罗洋、金永建、夏小浩、俞东旭、刘呈伟、徐乃中、郑进、黄伟、王殿君、刘春霞、徐志华、朱锦洪、徐土根、韩雪明、陈玉明、郭俊、潘金江、胡学文、王翔、高栋、董巧芸
起草单位: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杭州现代船舶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低空交通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舟山)审图中心、舟山江海通航船舶审图中心〕、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联合船舶行业技术中心、杭州钱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嘉兴市浙北造船有限公司、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平湖市华海造船有限公司、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禾东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灵船厂(舟山四八零六工厂)、嘉兴市伟佳船舶有限公司、湖州港口船业有限公司、嘉兴市锦佳船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大河造船有限公司、嘉善锦盛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嘉兴市鼎达航运有限公司、浙江亚达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双林金辉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下列新能源动力船舶(不含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简称“企业”)的专项能力评价:a)纯电池动力船舶;b)燃料电池动力船舶;c)低碳/零碳燃料内燃机动力船舶;d)混合动力船舶;e)太阳能动力船舶。其他新能源动力船舶生产或改装企业专项能力评价可参照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新能源动力船舶生产的企业专项能力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