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复发性流产医疗质量控制规范
标准编号:T/ZLGL 107—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医药卫生技术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Q84 卫生 Q841 医院 Q8411 综合医院
发布日期:2026-08-13
实施日期:2026-08-20
起草人:康晓敏、武泽、李云秀、秦朗、钟兰萍、热国芬、唐邹颖、杜梅娟、马蕊、许鸿霞、拜如霞、邓波、李蕾、林娜、麦选诚、相立峰、冯玉蓉、何巧花、唐相靖、王彩芬、任红云、容俊、陈启莲、石娟娟、邓玉梅、白云、和祯琳、唐露、陈熙琳、吴月蓉、马亚仙、叶霖、柯扬、佴震、张通、李林、堵靖舒
起草单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云南省血液病医院、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的妇产科,特别是涉及复发性流产诊疗的各类临床操作。
本文件规定了复发性流产医疗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诊疗流程的质量控制、复发性流产诊疗的KPI、疑难复发性流产处理核心原则、基层医院复发性流产处理质控核心、数据与信息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和伦理与患者安全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