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KA 959-2005

KA 959-2005 远距离爆破技术条件

标准名称:远距离爆破技术条件

标准号:KA 959-2005

发布日期:2005-09-23

实施日期:2006-02-01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MT 959-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D 26

国际标准分类号:73.02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行业分类:采矿业

标准类别:安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远距离爆破专门措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突出煤(岩)层爆破作业。2 定义远距离爆破remotelyinitiatedblasting 为了防止爆破作业诱发突出造成人员伤亡,起爆地点设在远离爆破工作面的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碉室内的爆破作业。3远距离爆破的前提条件经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或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的采掘工作面。4远距离爆破专门措施 4. 1 远距离爆破必须制定包括起爆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门措施。4.2 起爆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起爆地点应设在爆破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碉室内;一起爆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不得少于300m;起爆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并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4.3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工作面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4.4远距离爆破实施要满足以下要求:远距离爆破专门措施必须经煤矿企业相关部门会审,并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远距离爆破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必须设置两的瓦斯涌人其他区域。起爆前,警戒范围内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关闭反向风门,并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爆破前所有工作完成并请示矿调度室后方可起爆。远距离爆破起爆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进行哪些后续作业。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站方删除。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