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低压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电器施工验收规范》,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适用对象**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额定电压为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装置、电力布线及相关电器设备的施工与验收。2.**涵盖内容**-低压配电装置(如配电箱、柜、控制设备等)的安装与验收。-电力布线系统(包括电缆、导线、桥架、线管等)的敷设与验收。-相关电器设备(如开关、插座、照明装置等)的施工与验收。-接地与防雷装置的施工要求。3.**不适用范围**-超出1000V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特殊场所(如爆炸危险环境、矿井等)有专门标准规定的部分。-临时性电气装置(如工地临时用电)可能需参照其他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及验收要求,确保低压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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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低压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 电器施工验收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