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规范
标准编号:T/CWEMS 033—2026
英文标题:Service Guidelines for Myop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国民经济分类:Q849 其他卫生活动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实施日期:2026年03月01日
起草人:陈裕、章艳、张励、贺媛、李俊华、刘浩,陈俊羊、赵阳、李美霖等
起草单位:北京中科明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明瞳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大医学正大光明视觉健康联合实验室、中科仁爱生物医学(山东)有限公司、山东谷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烨煌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华视光(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采互联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明瞳(深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兴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易联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个性化服务方案、服务人员要求、服务环境、服务设备以及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非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的机构和个人。注:本文件不能替代专业医师建议,在视力发生波动、有其他症状或合并其他临床事件等情况时,建议及时就医。
服务内容5.1筛查:为服务对象开展眼部健康检测,应符合《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