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标准编号:T/TQA 0002—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消费者服务
国民经济分类:R909 其他娱乐业
发布日期:2026-05-07
实施日期:2026-06-06
起草人:拉珍、闫伟、李江、边巴扎西、旦增旺姆、贡桑卓玛、陈淑霖、罗布、刘挺、李嘉、朱创业、廖振跃、尧守彬
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携程集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高校旅游协会、四川师范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研究院
1.标准整体框架标准采用“总则-服务环节-保障措施”逻辑结构,共设13章,具体如下:(1)第1章范围:明确适用范围为拉萨市辖区内接待国内外旅游者的各类旅游景区服务,界定服务环节与相关主体;(2)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参考的国标、行标及地方政策文件;(3)第3章术语和定义:界定“旅游景区”“旅游景区服务”等术语,贴合拉萨景区服务实际;(4)第4章基本要求:明确“旅游者满意、地域特色、安全管理、生态保护专项要求、文化传承深化要求”五大原则;(5)第5章人员要求:规范服务人员的一般要求、素质道德、仪表举止、卫生健康、服务语言、宗教礼仪素养、高原服务适配能力;(6)第6章票务服务:明确售票、验票的具体规范,含特殊群体服务、淡旺季与节日预约机制;(7)第7章解说服务:规定讲解员队伍建设、解说内容与规范,突出藏语解说与宗教场所解说“三不原则”;(8)第8章信息服务:涵盖网络信息、公众信息、广播信息、游客中心服务,强调多语种标识与特色信息发布;(9)第9章智慧服务:明确智慧信息发布、智慧导览、智慧设施配置要求,融入高原与文化特色功能;(10)第10章配套服务:规范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及其他服务,突出高原供氧、藏式特色配套;(11)第11章卫生服务:界定景区卫生环境、垃圾处理、旅游厕所的服务标准,衔接相关国标要求;(12)第12章安全服务:制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规范,强化高原安全与宗教场所消防要求;(13)第13章服务评价与改进:建立游客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服务改进机制,增设专项评价维度与专家评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