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稀土核能应急发电站
标准编号:T/BYXT 172—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29电气工程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D441 电力生产
发布日期:2026-07-29
实施日期:2026-07-29
起草人:侯权恒、焦智斌、李永滔、延涵、刘科、朱敏、张文权、刘刚、刘超、武小丽、韩乐、孟宪尊、那剑、袁玉静、王勇乐、李妍双、高建东、张桃榕、吕海燕、周文辉、张可、石建鑫、孟凡俊、张宇、郝广诚、侯倩文、张文栓、侯照东
起草单位: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科学技术协会)、包头白云鄂博工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包头市稀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飞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邦润迪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稀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稀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稀土核能应急发电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退役。本文件适用于: a)极地科考站(-60℃低温,无燃料补给,功率1-10kW);b)海岛防御工事(高盐雾、17级台风,功率5-10kW);c)战略通信枢纽(抗EMP打击,孤岛运行,功率10kW级);d)灾害应急中心(地震/洪水后电网瘫痪,应急供电,功率1-5kW);e)偏远边防哨所(无人值守,>20年免维护,功率1-3kW)。本文件不适用于:a)城市人口密集区(公众剂量限制过严,经济性不足);b)移动载具(车载/舰载核电源,见T/BYXT170);c)并网主电源(功率<10kW,仅作为微网/孤岛电源)。
5技术要求5.1核素与放射防护要求5.1.1核素活度限值单RE-Block活度:<3.7×1013Bq(1000Ci,241Am)或<3.7×1012Bq(100Ci,238Pu);总装机容量:单个场址<3.7×1014Bq(104Ci),需报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