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宫腔粘连术后预防复发及受孕指导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T/ZLGL 113—202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医药卫生技术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国民经济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Q84 卫生 Q841 医院 Q8411 综合医院
发布日期:2026-08-09
实施日期:2026-08-16
起草人:武泽、许鸿霞、李云秀、冯力民、黄晓武、徐大宝、马蕊、相立峰、康晓敏、肖西峰、高婷、潘海鹰、热国芬、吴月蓉、叶霖、任红云、石娟娟、王贵芳、转黎、郑建飞
起草单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云南省血液病医院、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宣威市妇幼保健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广南县人民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女儿童医院)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宫腔粘连术后预防复发及受孕指导。
本文件规定了宫腔粘连的手术后预防复发管理、术后探查随访形式及时间,手术后与生育的衔接、宫腔粘连治疗后中晚孕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