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人将机器设备抵押给抵押权人后,仍可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设备,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机器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此类合同需明确抵押物清单、担保范围、抵押期限等核心条款,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如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担保方式既保障了债权安全,又兼顾了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需求,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常用担保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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