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形式。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年月日),并在结尾处签名。这种遗嘱形式无需见证人在场,具有较强私密性,但要求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完成后,遗嘱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交由信任的人或机构保管。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如果存在涂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日期,否则可能影响遗嘱效力。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自书遗嘱手续简便,但必须确保笔迹清晰可辨,避免日后产生笔迹鉴定纠纷。
遗嘱(自书) (共24页) 【免费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