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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的重要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注意:1)录用条件需明确具体且提前告知;2)考核标准应当客观公正;3)解除决定应在试用期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员工。同时,员工对解除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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