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法中,风险负担规则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时,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风险负担的基本原则包括:1)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在途货物买卖中,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3)当事人一方违约可能导致风险负担规则的例外适用。这些规则旨在平衡合同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划分,为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意外风险提供法律依据。风险负担的具体适用还需结合合同类型、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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